🛣️ 高速公路养护占道施工 — 交通组织布设图

场景:超车道占道作业(单向三车道) · 依据 JTG H3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一、总平面布设图(鸟瞰 · 超车道封闭)

超车道(封闭) 行车道 行车道 应急车道 ⑥ 终止区 Z ≥ 30m 解除 ⑤ 下游过渡区 Lx ≥ 30m ④ 工作区 (Work Area) G 养护施工作业区域 · 超车道全封闭 防撞 缓冲车 ▼ 强制配备 ▼ ③ 缓冲区 H ≥ 50m 路栏 ② 上游过渡区 Ls (设计速度决定) 箭头指示标志 ① 警告区 (Warning Area) S S = 设计速度对应最小距离 (≥ 1000m @ 120km/h) 100 限速 80 限速 60 限速 ⚠ 前方施工 1.6km 施工标志 禁止超车 禁令标志 警告区 上游过渡区 缓冲区 工作区 下游过渡区 终止区

二、安全设施图例

警告区范围
上游过渡区范围
缓冲区范围
工作区范围
终止区范围
防撞缓冲车(强制)
交通锥/锥形路标
施工警告灯/箭头标志
限速标志
施工警告标志
路栏/隔离设施
行车方向

三、六大控制区长度参数表(设计速度 120km/h)

序号控制区名称代号最小长度核心功能主要安全设施
警告区 S ≥ 1000m 提前警示驾驶员前方施工,逐级降速 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逐级)、禁止超车标志、线形诱导标
上游过渡区 Ls ≥ 90m 引导车辆从超车道渐变至行车道 交通锥(渐变布设)、箭头指示标志、施工警告灯、导向标志
缓冲区 H ≥ 50m 为失控车辆提供缓冲空间,保护作业人员 防撞缓冲车(强制配备)、路栏、交通锥
工作区 G 按实际需要 养护施工作业区域 交通锥(全封闭隔离)、施工警告灯、作业区标志、路栏
下游过渡区 Lx ≥ 30m 引导车辆恢复正常行驶轨迹 交通锥(渐变收窄)、导向标志
终止区 Z ≥ 30m 解除所有施工限速和管制 解除限速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四、安全设施布设步骤流程

1 布设警告区(上游 → 下游方向逐项布设) ① 在警告区起点(上游 1.6km)设置"前方施工"警告标志 → ② 依次设置逐级限速标志(120→100→80→60km/h)→ ③ 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 ④ 设置线形诱导标 / 施工长度预告标志 → ⑤ 开启施工警告灯(频闪) 2 布设上游过渡区(渐变段) ① 从超车道右侧标线开始,按 1/8~1/12 斜率向行车道方向斜向布设交通锥 → ② 交通锥间距 2~4m,形成渐变封闭 → ③ 渐变段起点设置箭头指示标志(闪光箭头)→ ④ 渐变段全长 Ls ≥ 90m(120km/h) 3 布设缓冲区 + 防撞缓冲车就位(⚠ 强制要求) ① 在上游过渡区末端连续布设交通锥形成缓冲段(H ≥ 50m)→ ② 设置路栏 / 隔离墩 → ③ ★ 防撞缓冲车必须就位于工作区前端(工作区与缓冲区交界处),尾部朝向来车方向 ★ → ④ 防撞缓冲车距工作区前端 ≥ 15m,确保有效吸能距离 4 布设工作区(全封闭隔离) ① 沿超车道边界(含防撞缓冲车前后)连续布设交通锥,间距 3~5m,形成全封闭作业空间 → ② 作业区内设置施工区标志 → ③ 夜间施工增设施工作业警示灯(黄色频闪)→ ④ 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在封闭区域内 5 布设下游过渡区 ① 在工作区末端按 1/8~1/12 斜率向超车道方向渐变布设交通锥(与上游相反)→ ② 渐变段全长 Lx ≥ 30m → ③ 引导车辆恢复正常车道行驶 6 布设终止区 ① 在下游过渡区末端设置"解除限速"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 ② 终止区长度 Z ≥ 30m → ③ 所有交通管制到此结束,恢复正常通行 ⚠ 安全布设核心要求 ● 所有布设作业应由下游向上游方向依次推进,撤除时由上游向下游方向依次撤除(逆车流布设,顺车流撤除) ● 防撞缓冲车是强制性安全设施,任何超车道占道作业必须配备,且应在布设作业开始前首先就位 ● 夜间施工所有标志应为反光型,施工警告灯应保持黄色频闪,作业人员应穿着反光背心

五、防撞缓冲车布设要求(强制性)

防撞缓冲车侧视图 驾驶室 缓冲吸能装置 (TMA 防撞垫) 箭头指示屏 频闪灯 📋 防撞缓冲车强制性要求(JTG H30-2015) 配备要求:高速公路占道养护作业必须配备防撞缓冲车,不得以任何理由省略或替代 就位时机:防撞缓冲车应在安全设施布设前首先到达并停放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 停放位置:工作区前端(面向来车方向),距作业区最前端 ≥ 15m,尾部缓冲装置朝向车流上游 辅助要求:防撞缓冲车应开启车顶箭头指示屏和黄色频闪警示灯,整车涂装高可视反光标识 验收标准:无防撞缓冲车 = 安全验收不通过,不得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