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热再生养护项目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王维庆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全面负责
安全负责人
刘国华
协助主要负责人 · 综合安全管理
专职安全员
张庆磊
日常安全监督 · 隐患排查 · 安全交底
下设
机组负责人
郑美军
热再生机组运行安全
其他负责人 · 职责范围内
质检负责人
邱杨珂
质量检验
其他负责人 · 职责范围内
岗位设置说明:
项目负责人(王维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条);
安全负责人(刘国华)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其下设专职安全员(张庆磊)负责日常安全监督与隐患排查;
机组负责人(郑美军)质检负责人(邱杨珂)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条)。

合规提示:需核实 ①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满足从业人数比例(超100人应≥2名且≥1%);②安全负责人是否跨项目兼任;③从业超100人的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应设安全总监、道路运输单位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